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(2024年第26期)

近期,南京市市监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涉及粮食加工品,茶叶及相关制品,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,淀粉及淀粉制品,调味品,抖客网,豆制品,方便食品,蜂产品,糕点,罐头,冷冻饮品,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,蔬菜制品,水产制品,速冻食品,饮料,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1124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其中合格样品1111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,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江苏海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,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二、江宁区张巨强牛肉汤店使用的红薯粉丝,其中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三、高淳县东坝镇雪莲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药,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四、南京十荟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葱,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五、南京市浦口区朱杏芳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散称花生米,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六、江北新区一公里一外水果店销售的洋鸡蛋,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七、南京市鼓楼区里下河土菜馆使用的豆腐,其中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八、雨花台区张超生鲜店销售的鲫鱼,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九、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月苑连锁店销售的生姜,其中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十、鼓楼区岸西餐饮店自行消毒的密胺碗(复用餐饮具),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十一、南京市江北新区鲜苏君水果店销售的香蕉,其中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十二、建邺区小莫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,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十三、南京市栖霞区崔国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辣椒,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。

特此通报

附件: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(2024年第26期)

南京市市监局

2024年7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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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【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(2024年第26期)
内容摘要:近期,南京市市监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涉及粮食加工品,茶叶及相关制品,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,淀粉及淀粉制品,调味品,豆制品,方便食品,蜂产品,糕点,罐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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